关于调整粤港跨境货车运输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20:06:36 新闻来源:深圳口岸发布 浏览次数:2256次
关于调整粤港跨境货车 运输措施的通告
一、恢复所有跨境货车司机入境作业资格。
二、远端检测措施。跨境货车司机入境前48小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入境,如呈阳性,转阴后再入境。入境后粤康码不再赋黄码。
三、健康管理。取消跨境货车司机在深圳口岸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跨境货车司机自己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四、调整跨境货车司机入境作业方式。取消跨境货车司机预约申报入境作业有关要求;不再在“跨境安”系统申报跨境货车运输有关业务;不设置交通运输定点服务场所、指定住宿点、作业点;不对跨境货车司机和进口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五、原作业点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不再进行分类管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
六、恢复疫情前跨境运输常态化管理。
七、废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项跨境货车运输管理政策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3年1月8日零时起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最新资讯
Latest news-
12 2024-09
坪山海关关于2024年中秋节假期通关安排的通知
-
04 2024-08
中国海关2024年上半年知识产权执法情况
-
21 2024-06
关于显示器产品从2024年6月1日起依据GB 21520-2023认证标准执行的通知
-
26 2024-05
关于印度香料含有环氧乙烷的风险警示通告
-
21 2024-05
李强对做好地方金融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
16 2024-0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24年第9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
10 2024-03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行政通道管理要求的通知
-
31 2024-01
坪山海关关于2024年春节假期通关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