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粤港跨境货车运输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20:06:36 新闻来源:深圳口岸发布 浏览次数:2591次

关于调整粤港跨境货车 运输措施的通告


一、恢复所有跨境货车司机入境作业资格。


二、远端检测措施。跨境货车司机入境前48小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入境,如呈阳性,转阴后再入境。入境后粤康码不再赋黄码。


三、健康管理。取消跨境货车司机在深圳口岸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跨境货车司机自己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四、调整跨境货车司机入境作业方式。取消跨境货车司机预约申报入境作业有关要求;不再在“跨境安”系统申报跨境货车运输有关业务;不设置交通运输定点服务场所、指定住宿点、作业点;不对跨境货车司机和进口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五、原作业点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不再进行分类管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


六、恢复疫情前跨境运输常态化管理。


七、废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项跨境货车运输管理政策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3年1月8日零时起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