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出台30项措施 助推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3-06-14 22:38:47 新闻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129次
图为:广州海关调研新能源汽车生产出口情况 关悦/摄
近日,海关总署在全国17个城市集中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广州海关出台30项工作措施,深度衔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坚持安全监管与通关便利并重,聚焦市场主体,持续优化海关通关监管模式,提升对企服务水平,支持各类贸易业态发展,服务打造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助推关区内广州、佛山等7地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在口岸信息化建设方面,广州海关继续推进广州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口岸物流信息共享,推进电子化证书应用,为企业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出境检验检疫证书》在线申请、自助打印等服务。推进跨境信息交换,落实与主要贸易伙伴检验检疫证书联网核查。
在优化全链条通关监管方面,深化海关检查作业预约服务,方便企业预约在非海关工作时间办理海关业务事项。拓展移动远程监管适用业务范围,在属地查检、核查、验估、确权等业务领域探索应用。开展通关全流程实时动态监测,提高报关单处置效率。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审单作业模式试点,实行危险化学品快速通关。
在支持外贸产业升级和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方面,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推进深化以企业为单元管理模式,简化手续办理。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流程,支持企业“一地出口、全国退货”。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推广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无纸化,推进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试点。
在提升跨境通关物流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水平方面,扩大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应用覆盖面,支持空港口岸探索试点机坪“直提”“直装”创新模式。支持“湾区一港通”模式扩大应用到有需求的港口,通过优化海关通关和港口调拨等多个环节衔接,实现内陆港、内河港和枢纽海港“两港如一港”的作业模式。支持广州国际港、南沙港南站等中欧班列站点拓展跨境班列线路,开展以铁路运输为纽带的多式联运业务,促进跨境班列业务提质增量。
在提升外贸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方面,加大高级认证企业(AEO)培育力度,让AEO企业享受更多通关便利。依托互联网门户网站、“指尖服务”等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海关业务相关信息。健全“问题清零”机制,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及时呼应响应各方需求。加大技贸咨询服务力度,多渠道加强技贸措施工作宣传和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培训。加强涉企政策宣贯,“线上+线下”开展海关政策宣讲。支持发挥自由贸易协定效能,深入开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专题培训。(关悦/文)